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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2014年赴亚非欧美22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作者:孟宜婷发布时间:2014-03-20 浏览次数:339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汉办【2014】137号文件《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年赴亚非欧美22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的函》,为贯彻落实扩大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规模,提高选派质量,根据国外需求,特在全校推荐上述国家志愿者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请根据附件《2014年赴亚非欧美22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查看汉语教师志愿者基本要求和岗位要求。
    二、 报名
    (一)报名对象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各项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1.申请表填写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网址: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线提交。同时,将生成的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审核表》的电子版和打印版统一交给所在学院(部)。
    2.部门审核
    (1)各学院(部)须审核志愿者申请表内填写信息,如有误请予以修改。同时,汇总志愿者报名名单,由院长签字,加盖各学院(部)公章,提交纸制版和电子版。
    (2)各学院(部)须为志愿者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并由院长签字,加盖各学院(部)公章。
    3.报送材料时间
    申请材料由志愿者所在学院(部)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时需确保推荐信、申请表、审核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名单齐全。
    三、遴选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需求和预报名情况,按项目分期分批对预报名汉语教师志愿者组织遴选工作。
    五、培训
    储备培训预计为7月至8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任期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人:孟宜婷 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86574238
    邮箱:malena698@163.com
     
     
    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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