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1 浏览次数: 44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       身份:一般用户     等级:2    所属:科研处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新部署新要求,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科学研究对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规划课题面向教育考试改革发展需求和现代化考试机构建设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实践及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及推动教育考试业务创新的应用研究。

2. 规划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关于申请人的条件、课题立项评审程序,以及课题立项后的过程管理、结题鉴定要求等,详见《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1)。

3. 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所列选题中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按指南所列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

4.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严格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签署审核意见。

5.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特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规划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其他选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规划课题的数量不得超过2项。(2)在研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4)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6. 获准立项课题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原则上应与预期成果一致。

    7. 本年度采取网络申报。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kygl.neea.edu.cn),按流程填写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在线打印《申请书》(带水印),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将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提交完成本次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627日,逾期不予受理。  

    8.材料报送要求:2024627日,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书(本人+成员签字)+活页纸质版一式一份,科研处审核盖章后,返回申报人提交系统。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即可。

    特别提示,本项目由申报人直接在系统提交到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无需学校审核。请各申报人谨慎提交。

    9.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3005 13840445587  Emailworkxia@163.com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10-8252014682520147

    技术支持400-800-1636

 

相关附件

  

 下载 202462192146734991.rar

 

科研处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