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密切联系实际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5-20 浏览次数: 258

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沈师大委[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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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密切联系实际的补充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使中心组学习更加贴近实际、联系具体工作,助推学校事业改革和发展,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在《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基础上,现就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密切联系实际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 会前认真加强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既要原原本本学,更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直面问题。会前要通过调研、听取意见等方式,紧密结合学习的主题,对学校总体方面、分管领域方面以及其他工作方面存在的针对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将实际问题与学习发言相结合,在学习会上集体学习研究。

二、 会上密切联系实际,结合具体问题发表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中心组成员要把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将理论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切实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解决师生普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会上既要谈认识和体会,也要围绕实际问题找出问题短板,勇于破题,善于解题,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 会后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确保相关问题落实到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组负责将每次集体研讨提出落实的实际问题形成清单(见附件),并提交有关部门落实和监督。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有关问题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将问题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党委要定期听取有关问题落实情况。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系实际问题落实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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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516

沈阳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516日印发